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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学校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实用三篇)

时间:2025-05-29 作者:78派网

学校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控辍保学”的工作安排和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镇义务教育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切实控制我镇小学生特别是初中生辍学现象,防止小学、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出现反弹现象,让“该入学的一个不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走”,保障我镇学生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巩固已取得的“控辍保学”成果,真正做到“适龄生进得来、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返”,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坚定控辍保学工作是我镇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突出“宣、劝、助、职、规”五字控辍策略,落实“以质控辍、以德控辍、以资控辍”的具体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弘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奋发图强、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快我镇教育发展步伐,提升我镇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入学率,减少流失率。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2019年度全镇的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小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5%以上。小学适龄人口能按时入学,初中人口毛入学率达98%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其义务教育巩固率要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进工作,我镇成立控辍保学工作攻坚领导小组,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基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颖初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黎坤玲北通中学校长

黄东波北通中心校校长

成员:学校全体中层领导、班主任和联系村镇干部、村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张颖初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全镇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控辍保学良好氛围。

1.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和附近地方书写、张贴、悬挂永久性《义务教育法》和控辍保学宣传标语,通过家访、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告学生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形式,普及《义务教育法》知识,广泛宣传控辍保学工作。使教育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家庭、学龄儿童少年各自的法律责任和应尽义务,从而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生的发生。

2.镇政府、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协同辖地学校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控辍保学。要着力宣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使其按时入学等要求;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晰“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等法律法规,树立起“企业雇用未成年人违法”等法制理念,在全镇上下形成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

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包”工作机制和“三级联动”防护网络〔“双线”即乡镇、村一条线,学校、班级一条线;“三包”即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三级联动”即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联动〕,建立健全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压实政府、部门、学校、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为了能更有效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控辍保学作为教育目标管理工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认真做好动员劝返工作,逐一动员,保证控辍达标。

(三)以法控辍,措施保学。

1.我镇根据《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各校教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按规定的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控辍方案和制度。

2.镇政府和学校、各村委将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层层落实,从制度上遏制辍学生的发生。镇政府与学校、各村委;学校与班主任、老师;学校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层层签订控辍责任书,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

3.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我镇要求各校辍学情况及时上报,各校每月都要向我镇汇报学生在校情况。如有疑似辍学,学校组织家访动员劝返之外,镇政府将把任务分解到疑似辍学学生相应的村委,由驻村镇干部和村干部再入户动员劝返。

4.切实减轻学生就学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村政策,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切实做好困难学生的“一免一补”工作,努力促使“一免一补”资金在第一时间到位,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基础课程改革。各校要通过教师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

6.加强学籍管理。中学、镇属所有小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保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掌握学生变动情况。为方便群众,简化转学程序,提倡无纸化办公。保证适龄儿童都能正常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五、考核办法。

制定《北通镇人民政府控辍保学奖惩制度》,严格对学校、村委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考评,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达标作为各学校、村委的年度考核、绩效考评依据之一,作为职称评审、领导晋升考核参考的内容。6月、12月将组织考评,对成效显著的学校、村委进行表彰奖励;对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效果不佳,责令限期整改。

我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控辍保学”的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同各学校做好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

学校要进一步明确控辍保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要真正落实其“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把我镇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

学校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xx】3号)。进一步做好全镇控辍保学工作,让每一位适龄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厌学学生,确保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结合我镇教育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控辍目标

劝返以往的,留住现在的,控好未来的,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能少,其他学段无一例因贫辍学学生。

二、控辍原则

谁的学生谁负责,谁的学生谁劝返。

三、控辍对象

1、未读完九年义务教育已辍学的少年儿童。

2、有辍学苗头的学生。

四、控辍重点

1、初中学段的学生,特别是八、九年级学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残疾儿童少年学生。

五、建立“4+8”控辍机制

控辍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采取“四包”责任制,即中心学校人员包学校、学校班子成员包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包学生、学校联合行政村包家长。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

健全和完善“8项”控辍制度。即“适龄儿童摸底登记制度”、“学生入学司法公证制度”、“学生变动即时报告制度”、“学困生帮教制度”、“辍学生劝返制度”、“人籍核查制度”、“学校和行政村联防联控制度”、“控辍保学工作奖惩制度”。制度保障,精准控辍。

六、抓牢“10项”措施

1、宣传控辍。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班会、广播、壁字、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多样形式,做实宣传工作,使义务教育一个不能辍学的政策深入人心,不读完义务教育就没有出路,辍学可耻、人人皆知。分月编印《控辍保学简报》。

2、招生控辍。做好适龄儿童摸底登记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招生政策,教师包到每一个适龄儿童动员入学,对特殊情况儿童,依据政策采取对策,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

3、均衡控辍。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同步改善,加大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的力度,进一步均衡镇域内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升偏远学校的办学水平,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享受教育均衡发展的红利,接受公平的教育。

4、质量控辍。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育人,全面提质,全方位提升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学科监测要以基础知识为主,按课标的要求,不出偏、难、怪题,不以分数给学生贴“差”的标签。改进教学方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习困难学生,因材施教,强化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激发学习自信心。以“五好”教育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激发学生兴趣,提升学校吸引力。

5、扶弱控辍。聚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对他们采取“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开展“谈心”新举措,精准帮扶、应助则助、有效关爱,义务教育路上一个不能少,其他学段不得有因贫辍学现象。对能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随班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与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督促他们采取送教上门等服务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受教育“全覆盖”。

6、融合控辍。积极促进职业教育内容引进初中教学之中,通过开设职业技术课程,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确保读完义务教育。

7、守规控辍。控辍保学任务艰巨,严禁人为工作失误造成辍学,不得拒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得因教育教学管理行为不当造成辍学,不得因贫未受到及时资助而辍学,不得因学习困难、厌学未得到及时关爱纠正而辍学,不得因故让学生回家反省或劝退、开除学生导致学生辍学,不得人籍不一、空挂学籍,技术性造成辍学。

8、绩效控辍。中心学校推行义务教育以“学困、厌学生转化”方式考核绩效,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年度为节点,以学年初在班人数为基准,以每生各科学业水平测试(学校科学真实测定)综合成绩为考核基础,用班级各科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成绩后20%的学生(定数、定名)考核教师绩效,每转化1名学困、厌学生进入80%的行列,给予相应积分。流失1名学生,一票否决,同时,转化的学生不予积分,并给予相应处理。

9、督查控辍。实行乡、校二级督导巡查机制,中心学校每学期两轮控辍保学工作督查。学校对控辍保学工作每月要进行自查,督查结果作为控辍保学奖惩依据。

10、奖惩控辍。中心学校每学年将对控辍保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影响教育扶贫和全镇教育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学校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篇3

区属各小学:

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呼教通字(2025)17号)要求,在坚持规范办学,坚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建设“宜学”城市的原则下,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小学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五)坚持划片招生,保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二、入学办法

(一)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在网上信息采集和注册是我区小学入学的首要条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进行信息采集的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含12月31日)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回民区合法稳定居住,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特别说明:在优先保障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适度放宽小学入学年龄,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可自愿选择入学信息采集,如所在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家长可自愿选择调剂或下一年度入学。

(三)招生办法

根据“蒙速办app”平台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结合我区实际,采取划片入学的方式。各校按照划片及招生条件依次招生,如超出招生计划将通过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

(四)招生条件

1.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本。

(2)实际居住情况材料:具备监护人房产证、网签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

(3)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房的,需提供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房证明”

2.非市四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入学材料

(1)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原籍户口本。

(2)居住证明:

①已入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商用公寓)的,需提供房产证、网签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

②租房(住宅)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居住证

3.招生顺序排列如下:

A.取消户籍限制试点校:贝尔路小学主校区、贝尔路小学北校区、贝尔路小学西校区、南马路小学主校区、南马路小学实验校区、营坊道回族小学、中山西路回族小学、海西路小学、铁三小、太平街小学、红旗小学、钢铁路二小、县府街小学、十六中小学部、实验小学、攸攸板小学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因拆迁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按照回民区户籍所在地入学;市四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法定监护人通过购买公寓(不含商用)落户的适龄儿童;非市四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回民区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2)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投靠亲属或租房落户以及集体户等非购房(住宅)落户的适龄儿童。

(3)非市四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回民区租房的适龄儿童。

(4)其他情况。

B.非试点校:呼市一中实验校、财大附校、南马路小学新华西街校区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因拆迁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按照回民区户籍所在地入学。童,

(3)市四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4)法定监护人通过购买公寓(不含商用)落户的适龄儿童。

(5)非市四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回民区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6)其他情况。

4.民办小学招生

(1)民办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只允许招收回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2)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时间:7月底前

5.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1)双(多)胞胎子女的家庭,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以绑定的方式参加“阳光分班”

(2)支持国家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各校须将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以及在读兄(姐)的所有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一周。

6.相关说明:

(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要一致(简称“两个一致”;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是指单独房产,不包含共同所有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

(2)对出生报入并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市四区无房产),视为符合“两个一致”(3)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按户籍地入学(以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信息为准),拆迁户需提供回迁协议书和房产证等原始证明材料;无回迁协议的在其现有住房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4)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自有房产)就近入学。

(5)未随法定监护人落户(人为挂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入学。

(6)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

(7)填报民办小学但未被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回公办片区小学进行材料审核,如该校已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

(五)入学程序:

1.网上注册:

2025年5月1日-30日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网上信息采集阶段,2025年6月1日-10日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儿童网上信息采集阶段。学生家长在此期间通过“蒙速办app”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

2.审核材料:

网上信息采集后,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直接录取;审核不通过的,再次提交;再不通过,学校将通知家长补充材料。

审核材料时间:7月14日-21日

3.结果查询:

8月10日后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新生入学信息。

4.阳光分班: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三、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

1.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使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呼包加快同城化发展协议,保障两市随迁子女实现同城待遇,来我市就学的包头市户籍随迁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计划管理。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制定小学招生计划,根据“蒙速办app”信息采集数据和招生计划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各学校未经教育局审批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二)小学新生学籍将依据“蒙速办app”、“阳光分班”结果统一注册。

(三)杜绝违规操作。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要求,统一招生时间和程序,按时完成招生,坚决禁止私自招生。如学校违规录取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四)学校必须对各项入学信息严格审核,如有疑问必须实地调查,若入学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可不予办理。

(五)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本文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小学入学招生工作结束止。

附件:2025年回民区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回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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